石家庄代生孩子过程,石家庄新生儿户口登记流程
2023-02-25 08:11 403
一、石家庄找一个代生
1、基本原则: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利。《出生医学证明》是婴儿申报户口登记最基本的法定证明。弃婴、非婚生育以及超计划生育的,都应当根据其监护人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申报,及时予以办理出生登记。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随母自愿原则。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,由父亲、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持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;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,不进行出生登记。婴儿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,应当同时申报出生、死亡两项登记。
2、按上述基本原则,申请人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的,准备材料,提出申请。
3、派出所户籍室受理相关材料,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证件进行审查,当年出生的当场办结;对跨年度出生的申报填写《解决疑难户口审批表》或审核收养手续报分、县(市)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批。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。
4、对材料不齐全、不准确的,户籍民警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,填写《补充材料告知书》。对不符合户籍政策的,应向群众解释清楚不予受理的原因及理由。
5、分、县(市)局户籍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,将材料返至派出所户籍室。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。
6、派出所户籍室凭已批准的材料或正常完备手续,办结归档保存材料并打印户口簿,及时通知本人领取。
7、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实行随父、随母自愿的原则,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,其父、母应在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报婴儿出生户口登记。
8、出生医疗机构签发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(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子女,凭区、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补签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);
9、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(如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);
10、生父母为单位集体户口的,提供单位同意落户证明,可在单位集体户办理报出生户口登记(父母一方为本地居民户的,应随本地居民落户)
二、石家庄助孕中心供卵
1、高等院校学生已婚生育的,随父母有地方户口的一方或随祖父母、外祖父母落户,(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的,提供有关人员的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亲属关系证明);父母一方为非高等院校集体户的,经该单位同意出具证明后,随其单位集体户落户。
2、生父母均为非高等院校单位集体户的,经单位同意出具证明后,可随父母一方在单位集体户落户。
3、军官证、居民身份证、申请人书面申请;
4、结婚证(如离婚需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协议)。
5、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的,提供有关人员的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亲属关系证明。
6、法院对其父母认定失踪的证明或派出所死亡注销户口证明;
7、顺序监护人亲属关系证明、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
8、顺序监护人亲属关系证明、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;
9、收养人户口本、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(单亲收养除外);
10、《解决疑难户口落户表》一式两份。